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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再曝光36家售假商店查获700瓶假冒高档酒

发布:2009/1/13 18:02:1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不详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佩兰、宋鹏、翠艳) 在我市商务系统开展的对畜禽定点屠宰、酒类监管和调味品产销管理商务三项执法大检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从1月8日到11日,又查获假酒700瓶,货值25.1万元。

  执法检查组在曹妃甸检查时发现,港鑫综合商店、硕丰综合商店、民乐批发商行有经销假酒行为,查获假冒名优酒145瓶,货值4.7万余元,其中假五粮液酒18瓶、假剑南春酒17瓶、假茅台酒15瓶、假国窖(1573)酒17瓶、假锦上添花酒31瓶、假水井坊酒4瓶、假十二年郎酒7瓶、假老村长酒36瓶,仅港鑫综合商店库房就查获假冒名优酒105瓶,货值4.4万余元。

  执法检查组在迁西县检查时发现,金鑫烟酒商店、佳明烟酒商店、永旺商店、珍宝商店、鑫宇名品商店、家家乐超市、哥们酒家有经销假酒行为,查获假冒名优酒95瓶,货值2.9万余元,其中假五粮液酒53瓶、假剑南春酒16瓶、假茅台酒5瓶、假国窖(1573)酒1瓶、假锦上添花酒4瓶、假水井坊酒1瓶、假新郎酒4瓶、假泸州紫砂典藏酒3瓶、假板城烧锅酒5瓶、假小糊涂仙酒3瓶;同时在迁西县兴成生猪定点屠宰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宰后检疫检验记录登记不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验员未签字,执法人员当场予以纠正。

  执法检查组在滦县检查时发现,普鑫商店、兴盛烟酒商店、佰利达名烟名酒商店、兴旺干鲜果品超市、佰利达干鲜果品店有经销假酒行为,查获假冒名优酒217瓶,货值8.4万余元,其中假五粮液酒32瓶、假剑南春酒41瓶、假茅台酒12瓶、假国窖(1573)酒44瓶、假水井坊酒32瓶、假锦上添花酒11瓶、假十二年郎酒6瓶、假泸州紫砂典藏酒39瓶。

  执法检查组在唐海县检查时发现,华鑫烟酒商店、静元烟酒商店、玉林超市、海澳大酒店有经销假酒行为,查获假冒名优酒22瓶,货值1.7万余元,其中假五粮液酒4瓶、假五十年茅台酒1瓶、假国窖(1573)酒2瓶、假锦上添花酒13瓶、假郎酒2瓶;同时接群众举报,在红火烤肉店发现该店私自生产销售汉斯啤酒,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查封并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执法检查组在滦南县检查时发现,富立达烟酒批发部、麒麒副食品商店、鑫趵达百货商店、小肥羊饭店有经销假酒行为,查获假冒名优酒107瓶,货值3.4万余元,其中假五粮液酒60瓶、假剑南春酒28瓶、假国窖(1573)酒7瓶、假水井坊酒12瓶。

  执法检查组在迁安市检查时发现,鑫宾烟酒商店、万源烟酒商店、金吕烟酒商店、金福烟酒商店有经销假酒行为,查获假冒名优酒29瓶,货值1.3万余元,其中假五粮液酒22瓶、假国窖(1573)酒7瓶;在雄峰食品肉联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宰后检疫检验记录登记不全,执法人员当场予以了纠正。

  执法检查组在乐亭县检查时发现,名派烟酒商行、双明名烟名酒商行、隆悦名烟名酒茶商行、合强门市部有经销假酒行为,查获假冒名优酒36瓶,货值1万余元,其中假五粮液酒6瓶、假剑南春酒2瓶、假国窖(1573)酒3瓶、假锦上添花酒6瓶、假郎酒礼品盒8盒、假十二年郎酒1瓶、假烟台解百纳干红2瓶;同时,在王滩生猪定点屠宰厂检查时发现该厂未实行生猪宰前12小时静养制度,执法人员当场予以严厉批评,责令该厂严格执行生猪宰前静养制度。

  执法检查组在丰南区检查时发现,友佳烟酒茶商店、国艳烟酒商店、金辉烟酒商店、宏达烟酒商店、盛辉烟酒商店有经销假酒行为,查获假冒名优酒49瓶,货值1.7万余元,其中假五粮液酒18瓶、假剑南春酒9瓶、假茅台酒12瓶、假锦上添花酒8瓶、假新郎酒2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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