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文明办获悉,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我省第二批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已经开始组织申报。
省内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均可参加申报第二批省文明风景旅游区和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已获得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称号的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点),且符合《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标准》(2008年版)规定条件的,可推荐参加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申报。已获得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获得并保持河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同时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国家AAAA级(含)以上旅游区(点),可推荐参加第二批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
参加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须符合《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和《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标准》(2008年版)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