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包间收费需明示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梁赞英)如今,人们选择不同档次的餐馆就餐,订餐时都要根据自己的需要问一句:包间收费吗?当你得到肯定的回答时是否想过它的合理性?
包间费:因饭店档次不同而不同
近日,记者随机走访了我市几家餐馆饭店,发现包间费的收取标准各有不同。一般来说,规模较小的饭店一般不收取包间费,也没有最低消费或者其他名目的收费。中档次的饭店则有自己的收费标准。绿叶火锅有6至10人的大小包间若干,包间的消费依就餐人数来定,达到规定人数不收包间费,如果达不到,包间最低消费150元。凤凰园火锅城饺子宴每个包间加收20元的餐位费,最低消费则根据包间人数制定,8人间最低消费300元,10人间最低消费400元。在一些高档次的饭店,包间的收费也各有不同。在新华大酒店,包间分贵宾厅和非贵宾厅两种,非贵宾厅没有最低消费,而贵宾厅则每人最低消费150元。
消费者态度:虽不合理但服务好还是可以接受
餐馆该不该收取包间费?大多消费者认为,包间费属不合理收费,但如果服务到位则可以接受。
李先生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出入一些中高档餐馆,对一些包间的收费项目有自己的看法。他说:“餐馆的档次高,它的菜价和收费自然也相对较高。因为饭菜价钱里除了做菜的成本,还包含餐馆提供的服务、场所的配套费用等。包间是消费者用餐的场地,是餐馆应提供的就餐的配套设施之一,它的收费自然也应包含在饭菜费之中。然而现在一些大中型餐馆收取包间费几乎成了惯例,有的不收包间费,却要加上最低消费或者服务费等,这其实是很不合理的,但如果餐馆服务很到位的话,还是可以接受的。”另一位先生则认为:“这种收费不合理。因为一些档次较低的餐馆和一部分中高档餐馆均不收包间费,所以收包间费纯粹是个别餐馆的个体行为。”
消协:消费者有选择权
针对一些中高档餐馆收取包间费的问题,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酒店和消费者的选择是双向的,事先告知消费者收费项目,消费者就可以自主选择消费的方式以及是否在这家店消费,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按照发改委价格管理规定,包间费、服务费可以收,但是必须在菜单和店内公告栏等处用文字注明。此外,在消费者用餐之前,店家必须专门提示消费者,让消费者自主选择。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中明确规定,包间费、最低消费等要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