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进一步巩固我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成果,使我市旅游业更加健康、持续、全面协调发展,我市决定加强旅游立法,制定《唐山市旅游促进条例》。
近日,市旅游局与市法制办举办座谈会。会议就《条例》的立法和程序、前期基础调研等工作深入交换意见。会议决定成立《条例》(草案)编制工作小组,并立即着手开展工作。至此,旅游立法正式进入工作程序,并将于10月份向市人大提交条例草案。
该条例是我市第一个旅游法规,对于全市旅游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刘宝珍李智旭)
到社区发贴参与讨论>>
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曹妃甸163”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电话:150-315-52163
Copyright ? 2000 - 2008 Cfd1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曹妃甸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