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6/7/9 14:24:23
为全面提升农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水平,经区政府批准,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分局共同为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警务站公开选聘警务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此次选聘人数15人(其中,具有B2级以上驾驶证人员3人)。二、选聘范围及条件(一)具有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正式户籍(截止2016年6月30日)或生源,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部为男性。(二)中专(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三)政治思想品质好,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行为。(四)曾在公安工作过的协勤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辞退的不允许报名。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选聘采取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四个阶段。(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具有B2级以上驾驶证人员另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报名时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请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7月21日上午8:30到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二)面试此次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2016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选聘数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录取的15名人员中持B2级以上驾驶证人员不少于3人。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下列顺序确定人选: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学历较高的(以报名时提供的证件为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较大的。(三)体检及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到曹妃甸区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政审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四)公示体检及政审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就业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四、待遇经公示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由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分局管理,实行社会化用工,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月工资待遇2000元,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种社会保险费。五、加强领导为了加强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选聘警务站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选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