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3/5/9 7:05:22
具我所知,曹妃甸海关办公楼的第八层,整层楼往外出租,
18加边检部队也把部分办公楼层出租出去。
租金就是这些单位的小金库,作为这些单位发福利用。
我问了一个搞法律的朋友,他说全国这样的现象很普遍。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看不惯这样不正常的现象,看不惯,就跟个贴。
以下观点是网上搜的,大家是否同意呢?
这办公楼是用人民的纳税钱建造的,是用来进行办公的。当初建这么大的办公楼,应该是按照这个部门的办公需要而建的。而现在,此部门,怎么就能腾出地方来了呢?如果现在既然一楼的房子,可以出租出去,是否意味着 当初这个办公楼超标了?还有:你这个部门有什么权利,把由人民出资建造的办公楼出租,而这些出租房屋所得的钱,成为那个部门的额外收入?
英国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首相府,唐宁街十号,已经有几百年了,还是那么一个小小的门,还是那么简简单单的小搂。我认为,政府部门盖那么大的搂从外面看是:崽卖爷田心不疼。反正是政府管的纳税人的钱,拿来抖抖阔气有什么不可。从里面看,就是修大搂叫抓工程,领导有一笔油水。之后大部分搂层可以出租,换得干部们得长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