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1/8/8 10:42:59
[tag]重大,让利,表达[/tag]土地交易能否探索“价低者得”?这是笔者一篇评论的标题,该评论刊发在去年3月22日的本报上。如今,经过不到一年半的时间,这个巨大的问号,已经被北京的创新和实践所抻直。
据《新京报》报道,8月4日,北京试点“限地价竞房价”政策,售价只能降不能涨。具体操作方式为:先确定地价,再设最高房价,开发商“价低者得”。该政策主导下的首个地块,落户在门头沟。在土地出让一片招拍挂固定模式下,北京的这些全国首创,无疑是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从去年开始,北京最先推出的试点是“限房价竞地价”。这一试点得到了购房者和社会的认可,在首个长阳地块推出后,又推广到包括大兴、通州等地的一些地块。而此次,“限房价竞地价”一变而为“限地价竞房价”。限定的主体和竞价的主体,在这里悄然换位。这一转变,在表述上,好像在玩文字游戏,但在实质上,却蕴含着一个巨大的进步。
据业内人士介绍,如果此次门头沟地块依然沿用“限房价竞地价”的旧模式,以13600元/平米的销售限价来倒推地价,将不止现在的22亿多元,可能至少会多出3亿元。“限地价竞房价”的新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让利购房者,是政府不与民争利的最好表达。然而在现实中,是不是模式更新了,房价就能降下来了呢,调控就见效了呢?我们认为,现在还不能把话说得那么满。因为同样是在昨天,来自《中国经营报》的消息表明,一些二三线地方政府纷纷以限价躲限购,歪曲楼市调控。
文章说,此前,国务院常务办公会明确指出,房价上涨较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执行限购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随即启动了新一轮限购名单的拟定工作,而环渤海地区恰是住建部关注的重点所在。此后,河北香河县、廊坊市相继颁布[url=/index.shtml]房地产[/url]行政限价政策,紧接着,同属河北省的秦皇岛市,也正在准备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上限定在7000元/平方米。
这些城市限价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避免进入“限购”名单。而在以“限价”换取“限购”政策的背后,土地财政的掣肘,已经无法掩盖。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二三线城市的土地出让收入,下滑十分严重。
一边是限定地价,让其处于合理区间;一边是想方设法逃避“限购令”,千方百计保证政府的土地收益。在全国范围内看来,政府不与民争利的表达,声音是微弱的。
经过了一年多的摸索,北京模式对土地的作用力,不应该仅仅停留在一种客观的示范意义范畴里,而应该进入相应的硬性推广渠道。这一点,国土部门责无旁贷。在现实中,“价低者得”是一次市场竞争的宣言,但同时更是一次政府挤出利益水分、让利于民的契机。对于那些纠结于土地收益漩涡不能自拔的地方政府,可能只有硬性改变土地出让方式,才是最好的疗救。也只有这样,公众的利益,才能在“价低者得”中得到最大的体现。
作者:栗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