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1/8/3 12:12:08
[tag]河北省,过程,降雨[/tag]8月1日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7月29日至30日,全省自西向东出现强降雨过程,局部伴有大风、冰雹等强对流气象过程。在此过程中,全省19个县(市、区)受灾,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505亿元。
□灾情:19个县在强降雨过程中受灾
据了解,此强降雨过程全省平均降雨量49.9毫米,最大降雨量达204毫米。唐山、秦皇岛、石家庄、保定等局部地区降大暴雨,造成农田大面积积水,出现沥涝,部分民房长时间浸泡后倒塌损坏。唐山、秦皇岛、保定、石家庄、承德、张家口、廊坊等7个设区市19个县(市、区)受灾,受灾人口74.6万人,其中紧急转移安置247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2.9千公顷,其中绝收4千公顷;倒塌房屋304间,损坏房屋1760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505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692亿元。
其中唐山、秦皇岛两市受灾严重。唐山市的乐亭、丰润、丰南、滦南、遵化、汉沽、唐海、古冶、滦县、芦台等10个县(市、区)的31.9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8千公顷,绝收3.4千公顷;倒塌房屋72间,损坏房屋641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47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198亿元。秦皇岛市的卢龙、昌黎、抚宁、北戴河、山海关、海港区等6个县(区)29.6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88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1.7千公顷,绝收0.3千公顷;倒塌房屋64间,损坏房屋870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548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0.35亿元。
□民政部门冒雨巡灾
降雨过程开始后,全省民政系统密切关注灾情发展,全力开展救助工作,随时收集、汇总灾情,及时上报信息,全力做好灾情管理工作。各级民政系统保持密切联系,保证了灾情信息网络随时畅通。29日至31日,省、市、县救灾值班人员每2小时报告一次灾情情况,共处理灾情初、续报125份;省民政厅上报民政部灾情专报6份。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信息保障。省、市两级民政部门组成多个救灾工作组,迅速赶赴各受灾严重地区,查核灾情,指导开展救灾工作。省民政厅派出由救灾处处长曹双平同志带队的工作组赶赴唐山、保定、石家庄等市受灾地区,实地查看核实了受灾情况,并就各地救灾工作开展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各基层民政部门按照先期预案,降雨伊始,便深入雨量大、易形成灾害的地区和部位巡视灾情,一遇灾害形成,第一时间转移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开展救助。石家庄市新乐市先期转移危房群众后,还给每户灾民送去1000元救灾款、100斤大米、1桶油。通过各项救灾工作的有序展开,切实保证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有力地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今后,我省将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并及时救助灾民
今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强化汛期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离岗、误岗现象,确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上报灾情信息,为救灾工作开展提供科学依据。特别是要坚决执行重大灾情2小时报告制度。
各级继续加大对救灾物资的协调准备力度,增加全省各级救灾物资的数量和种类,确保储备救灾物资可以满足各级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级(含)以上响应的物资需求。进一步对救灾物资运送调配工作流程和预案进行梳理和完善,切实保障重大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调配救灾物资、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送至灾区,确保省储救灾物资24小时内调运至全省任一严重受灾地区。
加大救灾资金和物资投入,主汛期结束后,根据全省灾情和受灾实际情况以及需救助情况,省民政厅拟与省财政厅协商及时下拨省本级救灾资金开展好灾民救助,确保倒塌和损坏的房屋得到及时重建和修复,确保入冬前倒房和房屋损坏的受灾群众搬进新屋,确保灾民基本生活不发生非正常问题。